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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展示
太和县保利挤塑板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立方米聚苯乙烯保温板项目竣工配资保护验收公示
太和县保利挤塑板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立方米聚苯乙烯保温板项目竣工配资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4月23日,太和县保利挤塑板材有限公司根据《太和县保利挤塑板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立方米聚苯乙烯保温板项目竣工配资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配资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配资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配资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太和县保利挤塑板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立方米聚苯乙烯保温板项目位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集聚区,为新建项目。项目100米范围内无配资敏感点。
项目租赁厂房30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2850平方米,办公用房及辅助用房约15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环保等公用辅助设施。购置安装挤出机、自动注入系统等设备,建成后达到年加工10万立方米聚苯乙烯保温板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6月,福建海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太和县保利挤塑板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立方米聚苯乙烯保温板项目配资影响报告表》;
2021年6月26日,阜阳市太和县生态配资分局太环行审〔2021〕41号文“关于太和县保利挤塑板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立方米聚苯乙烯保温板项目《配资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本项目于2021年7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2月建设完成,于2022年2月20日至2月27日完成调试工作。
2021年7月2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编号91341222MA2MT8R88J002Y。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有无配资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工程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5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7.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加工10万立方米聚苯乙烯保温板项目配套的各项配资保护设施和配资保护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
三、配资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配料混合废气及塑化挤出废气。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配料混合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塑化挤出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有混料机、挤出机、破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基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排放。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及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除尘器粉尘等,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活性炭。
(1)生活垃圾由企业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
(3)废边角料及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4)废活性炭属于危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库,委托阜阳通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五)其他配资保护设施
1.配资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厂区道路硬化,事故池、化粪池、危废暂存场所等已做好防渗,厂区建设有事故池,生产车间内建设有冷却水循环池,发生事故时,可临时作为收纳事故废水使用。企业已编制突发配资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送阜阳市太和县生态配资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41222-2022-009-L。
2.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
对废气排放口设置标识标牌。设立专门的固废收集场所,对不同固废分类贮存,同时用设置标识标牌。
四、配资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验收监测期间塑化挤出废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在92.8%-93.0%之间,苯乙烯处理效率在88.6%-90.6%之间。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有组织排放: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乙烯两日监测结果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苯乙烯排放速率两日监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
厂界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两日监测结果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苯乙烯两日监测结果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两日监测结果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昼夜间连续两天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配资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统计,本项目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为0.031t/a,苯乙烯排放总量为0.004t/a。
五、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太和县保利挤塑板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立方米聚苯乙烯保温板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并实现达标排放,满足《建设项目竣工配资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竣工环保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1.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废气收集率,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规范危废收集处置。
3.规范设置排污口,建立健全配资保护机构和配资管理制度,强化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完善台账记录。
七、验收人员信息
附后。
太和县保利挤塑板材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3日